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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6-01-07 来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字体: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6年1月20日

  方法一:寄送信函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gzrdfgwbgs@gz.gov.cn

  方法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广州人大智慧立法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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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三:通过链接进入广州人大智慧立法管理系统

  复制链接(https://zhrd.rd.gz.cn/zhlf/#/manage?id=20260106414018a49d5d4d748850f06a)至浏览器,进入广州人大智慧立法管理系统,反馈意见建议。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立法项目(36件)

  (一)正式项目(20件)

  1.继续审议项目(6件)

  (1)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制定)(3月二审表决)

  (2)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制定)(4月三审表决)

  (3)广州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条例(制定)(4月三审表决)

  (4)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制定)(4月二审)

  (5)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定)(4月二审)

  (6)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制定)(5月二审)

  2.初次审议项目(11件)

  (1)广州市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制定)(3月初审)

  (2)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制定)(5月初审)

  (3)广州市南沙游艇产业促进条例(制定)(7月初审)

  (4)广州市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制定)(7月初审)

  (5)广州市城镇房屋改造条例(暂定名)(制定)(7月初审)

  (6)广州市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根据法规成熟度适时安排审议)

  (7)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5月初审)

  (8)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修正)(6月一审表决)

  (9)广州市平安建设条例(修正)(6月一审表决)

  (10)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10月初审)

  (11)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修订)(12月初审)

  3.提案项目(3件)

  (1)广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暂定名)(制定)

  (2)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制定)

  (3)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制定)

  (二)预备项目(16件)

  1.广州市新型储能产业促进条例(制定)

  2.广州市智能物联产业促进条例(制定)

  3.广州市会展业发展条例(制定)

  4.广州市人工智能制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制定)

  5.广州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制定)

  6.广州市家庭教育服务规定(制定)

  7.广州市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制定)

  8.广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制定)

  9.广州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制定)

  10.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制定)

  11.广州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制定)

  12.广州市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制定)

  13.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制定)

  14.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修订)

  15.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修订)

  16.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

  上述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安排审议。

  二、备案审查

  对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法规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做好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清理工作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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